7月底前,甘肃房建市政工程的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
发布时间:
2023-06-29
作者:
来源:
甘肃住建厅
甘肃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为落实好《通知》要求,省住建厅制定了《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施方案》,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25号)
2.《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3.联系人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1日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确保到年底实现所有县级以上城市的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2023年7月底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审验要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统一入口、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2023年12月底前,将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内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工程类型全覆盖、审批项目全覆盖,地域范围全覆盖,消防审验情况在工程审批系统实时可查,信息全面、准确、可靠。
二、工作任务分工及要求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平台与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工作由省厅统筹,省、市(州)按照系统“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相关工作。具体分工要求如下:
(一)省级消防审验系统与省级工程审批系统的对接工作
具体由厅消防处、政务处按职责分工,牵头指导省级两系统的编制单位、各市州建设局相应部门分别对照相关业务,按照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系统的建设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规程,统一确定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能源、铁路、水利等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的申请主体、申请表单、办理要件、内容要求、办理时限等事项信息的数据格式标准,提供信息系统数据共享相关内容,于7月10日前确定对接方案。7月底前完成数据对接。
厅政务处负责将我省消防审验信息逐级共享至国家工程审批系统。
(二)市州审验信息系统与市州工程审批系统对接工作
1、独立开发或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开发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系统的,应结合工程审批系统管理办法和标准,制定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方案,在按照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做好信息共享的同时,保障消防审验全过程信息实时传递。
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住建部门、市州两系统编制单位
2、在工程审批系统增加消防审验功能的,应拓展完善线上审批内容,满足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需要。
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住建部门、市州两系统编制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推进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工作,结合我厅印发的《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标准V4.3〉及进一步完善和使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甘建消〔2023〕107号),组织系统编制人员,认真梳理各自系统现状,做好市州信息管理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的对接和相互完善,按时限完成住建部提出的系统建设任务,做好数据共享,加强安全维护。
(二)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内容,提高办理效率,强化动态监测,按照住建部和省厅工作要求,靠实责任,精心组织,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的工作保障,应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人员、场地和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按时限完成系统建设目标。
(二)注重应用培训。一是进一步做好消防审验人员的系统使用及业务培训,使消防审验人员能够熟知系统使用及业务培训,提高入库数据质量,在办件的同时,发挥好系统实时监管、统计分析、动态监测等功能。二是各地要公开消防审验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好信息系统宣传推广和使用指导,提高社会公众对于系统使用的知晓率和应用率,使服务对象熟悉并使用系统申报办理事项。严禁线下增加申报要件,在申报前先线下审查、线下预审线上补录、多次录入等“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三)强化安全保障。各地要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消防审验网上办理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数据对接顺畅,系统安全运行。
为及时了解推动各地工作开展,请各市州住建部门按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每月15日前报送),同时为便于工作对接联系,请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科室及联络人员,于6月26日前报送省住建厅消防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住建厅相关部门及系统编制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
厅消防处 陈韶琨 13919978930
消防审验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张志豪 18919196718
厅政务处 杨 成 15101235300
工程审批系统技术支持 陈 静 1770931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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